一、招标人:南通市启秀中学
二、招标范围:
南通市启秀中学报废物资:物品的数量以投标人招标前现场所看数量为准。
三、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:
投标人应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,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均可:
1、在南通市区合法注册,符合国家法律规定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、事业单位;
2、 具有南通市市民身份的合法居民。
四、 购买标书需提供的证件
1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,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南通市市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五、 招标安排:
1、投标报名与察看现场
(1)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、上述条款中所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1月14日14点至17点到启秀中学南校区三楼会议室办理报名和投标人资格审查手续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1月15日下午通知投标人资格并参与投标。
(2)招标方将于2012年1月16日9点组织投标人实地最后查看报废物资品种及数量。
2、投标保证金
投标方在投标时须交投标保证金五仟元。未中标的单位开标后退还保证金。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。中标不应标者视为违约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3、评标方式
(1)投标报价单: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查看的报废物资进行报价,并盖章(签字)确认后密封,于2012年1月16日14点到启秀中学南校区会议室开标,二次报价后最高价(总价)中标。
(2)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当场签订处置协议,并于1月17日上午9点前交齐货款,否则按自动弃标处理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(3)协议生效后,中标单位应在1月20日前清理报废设备,不得弃留。经学校对现场认可后,方可退还保证金。
南通市启秀中学报废物资处置小组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